捷信等一些高利贷公司,年化利率是人民法院规定的几倍,为什么还能给借款人上征信?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为什么能上征信?
捷信的全称为: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于2010年底正式在中国成立,主要的业务为消费金融服务,其股东为国际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消费金融服务提供商捷信集团。
作为一家消费金融公司,捷信确确实实是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银监批准设立,那么它就是合法的小贷公司,可以接入人行的征信系统,所以我们在捷信上面的融资,它都可以导入个人征信报告(其实,捷信还不一定愿意导入,只是根据人行规定,受中国银保监会监管的合规持牌金融机构,其借贷信息是需要提供给央行征信系统)。
利率不合法?作为一家由国际消费金融公司投资的企业,母公司对于这类业务早已轻车熟路,故而捷信显然在明面上不会去触犯中国法律。按照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家对高利贷的判断标准,目前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认为捷信是高利贷的,可以看看与捷信签订的合同上,贷款利率一栏上绝对没有一个直接写超过36%的,那么为何大家会都认定捷信为高利贷呢?这是因为还款方式所引起的,也就是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的区别。
名义利率,比如你借款1万元,年利率36%,如果是一年后才归还本息的,到期你归还的是13600元,这个利率就是你真实利率。但是如果是要求你分期归还的,也就是你每期都在还一部分钱,在这期间你借的1万元(1万元/12=833.33元),只有最后一个月的833.33元是用满一年的,而第一期的就归还的本金833.33元实际只用了一个月(第二期的两个月,依次类推),但是后续每个月的利息,捷信仍然是按照1万元的本金计息(未扣除已归还的本金),这时候36%就是名义的利率,如果考虑本金实际的使用时间进行计算,你这笔资金的借贷利率高达60%以上,早已属于高利贷的范畴了。
但是法院审判的依据是名义利率而不是实际利率。此外,捷信还会有各种擦边球的服务费用等,另外它提前还款是算作违约的,此外逾期后的利息更是天花板,这些多样的因素造成了捷信给人的高利贷印象。
总结任何的网贷、小贷千万不要轻易涉及,现实中的案例已经不胜枚举,我身边就亲身经历过,一个同学就是因为一次网贷,结果沦陷了;做人,不要带有攀比心理,根据自己的能力适度消费,否则一旦进入网贷,可以说十个结局十个惨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