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60养老保险未交满十五年,仍在单位继续上班,要解聘可否要求赔偿?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楼主您好,年满60岁,养老保险没有交满15年,但是人在单位继续上班,要解聘,可否要求补偿呢?很明显,如果说你已经到达了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那么这个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是由企业单位单方面来解除的,而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它是属于自动解除的一个状态,因为毕竟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那么就应该由所在的企业单位去给自身来主动的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这个时候是跟自己所在的工作单位是没有任何的合同关系了。
所以说60岁以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享受不到经济补偿待遇的,即便自己养老保险还没有交满15年,那么也是获得不了任何的经济补偿,如果说你人还继续的在工作单位上班,那么你可以要求你所做的工作单位继续承担你的个人社保,这个是没有问题的,虽然说劳动合同关系没有,但是作为工作单位来讲,既然选择继续聘用自己的员工,所以说承担社保的义务是可以有的。
在你自身累积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后,那么就可以正常的来办理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了,当然你在领取完成养老金以后还是可以继续返聘的,员工的单位工作这个都是没有问题的,只不过这样的话你就可以享受到一份双份的收入,既享受养老金的待遇,也可以享受单位工资性的收入。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