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公司扣了双份社保,合理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辞职以后公司扣了双份的社保,很明显是不合理的,但是我们要搞清楚他为什么去扣一个双份的社保。作为工作单位来讲,那么这个社保的待遇是由工作单位和企个人来共同承担,并且个人承担的是小部分的比例,工作单位承担的是大部分的比例,所以说扣除个人双份的社保是不合理的,但是我们要搞清楚这样的一个做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一般情况下就是我们在辞职之前的当月,如果你是15号以前批复辞职报告,那么基本上这个当月的社保工作单位是不会给你承担的,所以说也就无需扣除你的个人社保了。但是如果说你是15号以后离职的,那么作为原工作单位来讲,还是需要来正常的给你承担相应的社保,所以说这个月的社保待遇还是应该从你的工资当中扣除的,但不应该扣除双份就应该扣除你自己所承担的这一部分费用,和每个月正常扣除是一样的。
所以多扣除的这一部分费用,你可以询问一下你所在的工作单位,看看究竟是什么费用,可能我相信除了社保费用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别的什么样的费用,但是以社保的名义扣除了,这都是有可能发生的事情,但是你一定要搞清楚这个钱扣在哪里了,就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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