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多年不按实际工资交社保,现在已辞职,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公司很多年不按着实际工资来交社保,现在已经辞职,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吗?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首先我们都知道社保税改是从2019年才落实的,也就是说才慢慢执行,在社保税改之前,很多企业单位它为了降低自己的用工成本,往往都是按照最低工资的标准来缴纳社保待遇,但是这个最低工资标准和我们实际的工资标准是有一定的差距的,所以就会造成我们社保缴费基数上的一个偏差。
所以不按实际工资来缴纳社保的情形实际上在社会上是比较普遍的,尤其是在2019年之前是非常常见的一个事情,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要求企业单位来进行补交,而且实际上在社保税改出台以前就已经明确规定不得以追偿的方式,要求企业单位来补缴员工的个人社保,所以说这种情况是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那么在今后参加工作的过程中,作为新参加工作单位的个人,或者说在2019年以后开始缴纳社保的人群,那么基本上都可以按照自己本人的实际收入来建立社保的缴费基数,因为这是社保税改的,明确要求通过税务部门来征收社保以后,那么明确的要求企业单位提高相应的缴费标准,这样一来的话,那么就会按照自己实际的工资收入水平来缴纳社保待遇,所以就不存在以往那种现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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