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业绩开始预告盈利,后面修正为亏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A股上市公司业绩变脸太普遍,在于计提资产减值和商誉减值太随便了,但是业绩暴雷背后是投资者无所适从,造成巨大损失,上市公司应不应该承担赔偿损失,关键在于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
上市公司欧菲光修正2020年度业绩,由预盈利8-9亿,修正为亏损18.5亿,公司公告是因特定客户计划终止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采购关系,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所谓的特定客户计划终止采购,公司已经公告过,3月16日,欧菲光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境外特定客户(下称特定客户)的通知,该特定客户计划终止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采购关系,后续公司将不再从特定客户取得现有业务订单。
现在关键是欧菲光计提相关资产减值是不是合适,毕竟终止采购是发生在21年,而不是20年,终止合同不会影响20年营收和利润,计提资产减值是一种未雨绸缪的行为,但是这一计提资产减值,就带来20年利润从盈利到亏损18.5亿元,下周一欧菲光股价如何运行,就成为一个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证券法对上市公司 的信息披露要求是真实、准确和及时,欧菲光与苹果这一特定客户之间的采购合同,去年就有媒体报道被停止,但是欧菲光予以否认,现在我们无法查实这一报道的真实性,如果当时苹果公司就提出终止合同,欧菲光没有如实披露,就涉嫌信披违规,一旦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陈述,投资者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但如果证监会没有做出处罚,我国股市有一个前置门槛,投资者是无法索赔的,另外如果苹果公司终止采购合同是21年以后的事,那么信息披露就不存在任何问题,投资者是不可能要求赔偿的。就欧菲光信息披露问题,有关方面也发出了关注函。涉及到原创性问题,就不引述关注函内容了。
现在另一个问题是欧菲光计提了财产减值损失,可能是不涉及信息披露问题的,但是这一计提资产减值我个人认为值得商榷,资产减值应该在21年而不是20年。
暂时看,投资者是无法要求欧菲光赔偿的,以后能不能要求赔偿,关键是证监会对信息披露做出处罚,解决前置条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