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分红20亿,这是利好股民。还是给大股东定增筹款呢?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现金分红理论上是对投资者最实惠的回报,但是现金分红需要一个度,过度分红就是竭泽而渔,会影响到公司发展。
宁波华翔推出一个令人震惊的分红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4亿元(含税,这相当于过去两年宁波华翔的利润总和,引发媒体投资者热议。
与高额分红很巧合的是宁波华翔推出了一个针对大股东的定增预案,公司拟以12.31元/股的价格向宁波峰梅发行不超过1.88亿股(约占发行前总股本30%),募集总金额不超过23.1亿元,所得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之所以定增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在于公司缺钱。公司货币资金是31.21亿元,其短期借款为7.27亿元,应付票据是10.23亿元,应付账款是34.66亿元。也就是说公司需要支付的钱总计是52.16亿元。
分红是减少了公司流动资金,在公司流动资金紧张下,公司是不应该高额分红的,回顾头来看,宁波华翔高额分红以后,公司定增资金可以补充23.1亿元资金(没有考虑定增费用)作为流动资金,差额不算大,这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现金流稳定。
宁波华翔高额现金分红与定增方案是存在一定关联的,大股东获得现金分红以后,可以用于定增资金,因为定增股价与二级市场股价有着较大的价差,大股东可以实现巨大的浮盈,这对于大股东而言,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从分红来看,是按照持股比例分配利润的,没有厚此薄彼,这是绝对公平的,利好股民还是利好大股东,这个很难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