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看看网友怎么看待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网友一回答: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按理说是利民的好事,貌似人们对此不太感冒。为什么呢?
先不谈扣除标准如何,如何实施呢?比如,赡养60岁以上父母的,可按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这要如何证明已经履行赡养义务呢?简单来说,是不是有60岁以上的父母就可以直接无条件扣除呢?一般由企业履行个税代扣代缴义务,企业方有这个能力鉴别真伪吗?而且,更为现实的问题,同样赡养,真实赡养爷爷奶奶就不能扣除?
住房租金,可以想像到的是,这个应该需要凭发票抵扣。以按1000元扣除标准来说,要取得1000元的住房发票,房东需交税费近75元。羊毛出在羊身上,相应的税费一定会由租客承担,即要想个税多扣除1000元,先掏出近75元,不扣除1000元人家个税都不用交75元,有几个人去拿发票扣除这个?哪里本哪是利,相信大家都会衡量利弊。这个算是高收入群体的福利,低收入表示无关痛痒。
标准有了,但具体如何实施呢?大家都存疑,总感觉与自身无关,关注的人自然就少。低收入群体,有无专项扣除都不用交税,谁还会特别关心,还不如多搬几块砖!
网友二回答:
1.这个问题,肯定是好事,先不说啊之前的免征额从3500提高到5000,尽管很多人觉得5000还是低了,其实我也觉得低了。但是这次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出来 还是好事,大家有建议啥的赶紧去提哎,至于能不能被采纳就......
2.如果要问我的建议,我觉得随着我国税收体系越来越完善,税务需求将会更加的多元化,而不是简单基础的涉税服务了。就譬如这次个税的这个专项附加,里面很多涉及夫妻双方可以一方扣除也可以双方分别扣除,或者多个子女赡养父母的,怎么扣除对于个人来讲是比较合适的,这些都需要专业人员根据每个个体的具体情况去计算,而没有标准答案......
3.每一项制度的改革都在促进社会方方面面向前发展,但是与此同时,也会面临很多问题,相关配套需要尽快出台,不管怎么样,希望能够尽快落地,真正的让老百姓得到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