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男女平等,那为什么一些企业招聘信息上只招男性?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男女有别问题在就业上确实存在很明显的不同,这是一个很难逾越的障碍。
普通的公司职员,更多的愿意招男性。原因是男性精力足、创新能力强、承受能力大。
女性从小在培养的时候,理念上就树立的在各个方面略逊于男生。古代的针织女工、相夫教子,现在多数是倾向于女性集中的行业,像教师、乘务人员、销售人员、窗口服务人员,更多的适合女性。
确实,一些辛苦、负担重的工作更适合男性,尤其是一些辐射、高温类的工作,会对女性的身体造成很大影响,甚至影响生育。当然也不是所有的行业都欢迎男性,女性内衣店服务人员几乎不会招男性的,呵呵。
很多企业在招用职工时,尤其是年轻职工,会重点考虑女性的生育问题。毕竟产假现在全国普遍在6个月左右,长时间的离岗会对公司的人员管理造成很大的问题,另外还有怀孕特殊照顾、产检假、哺乳期、生理期注意事项等等。
为了照顾女性,国家特别制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就女性的三期待遇,以及,各种特殊时期的保障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不得因为女职工生育、怀孕、哺乳而降低工资,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聘用合同等等。
我们国家在促进就业公平方面,也在尝试努力。《就业促进法》第27条明确规定了妇女与男子享有同样的劳动就业权利。
但是还是明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2月21日,人社部等9个部门印发了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文件明确,除了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外,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机构拟定的招聘计划、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不得限定性别。另外还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认真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将,限制生育为录用条件等等。
因此,我们如果遇到企业招聘信息上注明只招男性的情况,完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他们会依法进行查处并责令改正。
不过,说实话,正如《建国大业》中辜鸿铭老先生说的:“我头上的辫子是有形的,诸君心目中的辫子却是无形的。”人们心目中,对女性从事就业行业的限制几乎已成思维定势,这一个破除并不是那么简单的,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宣传和妇女们的努力,才能够实现更好的公平,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