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评副高职称,首要条件是“五年内人社局和专业技术考核至少各一个优”,你觉得公平合理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其实这样的条件并不是多么严格。机关事业单位尤其是教育系统考核是非常严格的。一般来讲,每年考核优秀的比例约占15%~20%。
由于评副高级职称并不是要求连续5年每年考核都是优秀档次,这样概率就要大得多了。
如果大家都表现非常优秀,即使轮流来,5年内得到一次优秀的概率高达75%到100%。
可能有的人抱怨考核评价时会有领导主观因素在里边,可实际上这种情况也是避免不了的。但是领导主观因素不可能决定所有的考核结果,毕竟包括民主评议打分都是要进行归档的。
对于副高级职称,相当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副处级待遇,属于相当高的待遇了。想想一个县的级别,也就是处级单位而已。而评上高级教师就能够达到相应的副县长级别,因此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的。
如果不设任何条件,满足条件的人很多,说明评价标准也是不科学的,简单点儿就成了一个论资排辈了。为了将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对于评聘高级教师,设置考核优秀的要求一点儿也不过分的。
一般来说,评聘的时候还有其他的条件,比如从事班主任岗位多少年?山东省还要求高级教师具有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学一年以上的经历。为了鼓励教师长期在乡村的任教,山东省明确在农村学校任教20年以上申报高级职称可以不受单位岗位比例限制。同时对农村中小学和城镇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分开评审,对长期在农村任教的教师予以倾斜照顾。
所以说,很多情况下并没有绝对公平的事情,国家是通过各种认知条件的设置,引导社会价值导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