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可以办理退休或缴纳社保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办理退休手续的条件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
缴纳社保的条件是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灵活就业人员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具有选择性。
法律并没有规定刑满释放以后,会不允许其办理退休或者参保的规定。所以,只要到达退休条件就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有几个特殊情况:
第一,机关事业单位视同缴费年限的时间会被清零或者作废。
因为早在1982年,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就关于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工作的原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工龄或工作年限的问题的答复,刑满释放重新就业的,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龄或工作年限。如果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恢复政治权利之日起计算工龄或工作年限。
机关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年限,实际上是由于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才视同缴费,如果被清零了,自然就没有这一年限了。
第二,养老金待遇有影响。在监狱服刑期间,是不允许参加社保和不允许享受养老金待遇的。
如果是已经退休的老人,根据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服刑期间会停发基本养老金待遇,服刑结束后会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与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如果是仅仅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或者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放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如果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后被宣告无罪,被通缉或者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就现在的情况来看,只要我们缴纳了社保并不会因为被判刑或者其他处理而作废,只不过会因为停止缴费而暂停待遇而已。当刑满释放以后,可以继续缴费或者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金待遇。不过由于缴费年限会短一些,因此待遇也会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