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样看农村教师按任职年限直接晋升副高级职称职务这件事?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从来没有说农村教师按照任职年限,直接晋升副高级职称这一件事情。
职称,又叫做职务名称,主要是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岗位职务的一种称呼。
实际上国家在机关事业单位设置的时候,本身就对其相应的岗位有一定的要求。一个单位不可能全部都是领导,也不可能全部都是高级职称的工作人员。这样是不合理,也是不健康的。因此,一般来讲国家会对岗位有总量的限制。绝对不是说你达到任职资格就可以评聘上相应的岗位。理论上说,应当允许存在一定的高能力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较低的工作岗位。
但是国家应当加强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的考核,防止有人吃空饷、人浮于事,占据着岗位和高工资,而贡献和岗位工资不相称。反而把工作都推给年轻教师或者能干教师的身上。这样,高级职称工作岗位上的人都履职尽责,本身工作岗位就那么多,大家意见就会小得多。
2018年国家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指出,要优化职称考评制度。在职称考评的同时,对在农村教育事业长期从教的人员进行一定程度的倾斜。
比如,山东省和广西省是针对在农村学校教学20年以上的教师,评聘高级职称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
评选的时候也是要严格卡条件的,根据岗位数量进行评比,不可能说申报上就可以被评聘上。
山东省甚至推行农村教师和城镇教师分开测评,确保农村教师的高级职称教师比例。
黑龙江省针对长期扎根农村基层一员累积从教满30年,为当地教育事业作出贡献的教师,可以破格申报认定基层高级教师职称。申报一样不代表可以被评聘上,只不过会专门设置一定数量的岗位,保障这些符合条件的老教师有一定比例可以评聘上高级教师。
云南省,会适当提高中小学教师中高级岗位比例,向农村学校和一线教师进行职称倾斜。从2018年起,每年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中,遴选500名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
综上所述,实际上无论如何各省市绝对都不可能出现按工龄升职称的现象,加强教师的结构比例限制,加强教师考核才是正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