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8月上班,1992年12月正式录用大集体职工,视同缴费从哪年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大集体,主要指的是原先的国营企业或地方政府办理的一些企业。跟国营企业的产权归属于国家相比,这些企业的产权属于一部分集体所有,所以又被称为大集体。
七八十年代大集体企业集体出现的时候,主要是为了解决一些需要安置工作的人群,尤其是一些返乡知青的就业问题。对社会稳定起到了不错的促进作用。不过由于其管理体制落后,竞争能力低下,亏损还是非常严重的。
关于大集体企业的工龄认定问题,实际上也是遵循国有企业的一整套规定。都是从正式招工,签订入职审批表的时候开始计算工龄。不过,知青的连续工龄认定问题,是从上山下乡时间开始到回城结束,等待分配的待岗时间不认定为工龄。
1986年10月,国家率先要求在国营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实施劳动合同制以后,最大的特色就是开始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建立起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者劳动手册。
至于大集体企业,毕竟管辖权是在各国企业和地方,所以具体建立劳动合同制的时间,很多地方就没有统一。但是1991年,国家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所有企业开始实施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这个时候,再不交养老保险就不符合规定了。
所以绝大多数情况下,大集体企业工龄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时间是卡在当地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时候,各地是不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