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企还区分正式员工和合同工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过去的国企正式工和合同工,实际上指的是国营企业原固定工和劳动合同制工人。
1986年我国实施《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明确要求从1986年10月1日起新招用的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的工人,统一实施劳动合同制。临时工、季节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的工人,一般称为固定工。
劳动合同制职工和过去的固定工,最大的区别是需要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其保险福利待遇是跟同岗位固定工保持同等水平的,如果低的部分,用工资性补贴予以补偿。
现在虽然所有企业都实行劳动合同制,但是对于一些国企还是有严格的管理编制的,也就是说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或者单位编制计划。单位编制计划以外的工作,现在一般是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解决。
用人单位寻找劳务派遣单位,承保某项业务或者做好某项辅助性服务。工资待遇当然是差得远,毕竟编制内的工资待遇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的。
其实不仅仅是国有企业,像恒大、万达等大型企业对于单位的内部部门也都实行编制管理,这是一种人力资源管理的方式,能够提升有关管理效率的。
所以,对于职工来说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就不错了。在企业毕竟更灵活,只要你努力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晋升不上去也可以跳槽到更好的单位。毕竟社会如此,只有努力才能改变现实的。如果感觉努力没有回报,那就是我们方向或者方法不对了,跟小时候学习一样,多思考一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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