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补缴社保费时,被告知还要缴纳滞纳金,这合理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楼主您好,下岗职工补缴社保的时候。被告知还需要缴纳滞纳金的费用,这合理吗?首先可以很肯定的告诉大家这个是合理的,不过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来补交社保的,在2016年以后,人社部门收紧了关于个人以灵活就业方式补交社保的情形,所以说个人基本上是不能够补交社保,但如果说出现补交社保的情形,大多数是由企业单位出面去申请补交。
而且如果你是劳动合同正常存续期间的企业职工,那么企业单位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社保终端的情形,这个滞纳金的费用应该一定由企业单位来承担,个人是无需承担的,我们只需要承担自己从工资当中应当扣除的养老保险的8%和医疗保险的2%就足够了,那么剩余的部分应该由企业单位来承担,当然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由企业单位一并承担。
收取滞纳金就是给这些企业单位没有正常按照规定的时间去交纳社保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惩戒这是很正常的滞纳金的规定,按照每天的2/10000收取。当然各个地区可能是有所差异,但基本上都是这样的一个标准,所以说你补交的年限越长补交的时间越久远,那么相对来说滞纳金的费用会更高一些,但是能够完成补交对于我们自己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毕竟你的累计缴费年限有所增加,那么你的养老金待遇也会是正常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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