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协主席范迪安和书协主席苏士澍都严禁出售炒卖自己的书画作品吗?”这个问题恐怕只有他们本人清楚吧!
这范迪安是最近当选的美协主席,苏士澍也是现任书协主席,如果由他们两人带头这样做的话,那倒是一件好事!因为现在这种情况太普遍了!
其实自古以来,书画就和功名利禄密不可分,古代文人“卖画钱来付酒家”是很正常的事情,也是靠自己本事吃饭,没什么不妥,像郑板桥这样的大书家,大画家还明码标价出售自己的书画,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各取所需,这没有什么不妥当,但是,这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物有所值,花的钱买到的要是真品,精品!在古代文人那里,这一点几乎是没有商量的,古代文人手里的都是珍贵的字画。
现在情况有些变化了,作品的质量是其次了,出自谁手才是最重要的了,例如一个书协主席或者一个美协主席他的字画那肯定比会员的价钱要高,但是事实这些美协主席和书协主席他们的字画水平不一定就比下面的会员高,这是因为什么呢?其实很简单,就是名气,位置决定的!
虽说“书在功名,画在利禄”,但是对于书画作品来说,用“出售炒卖”这样的字眼本身就是一种亵渎,书画作品的价格要和它本身的艺术价值符合这才是正常的,用“出售炒卖”简直就把书画作品当成了一件商品,是一种纯粹的商业行为了,这并不是书画作品体现其价值的初衷。
无奈,现在这种情况在不同地方均有相同程度地体现,如果书协主席苏士澍和美协主席范迪安真能带头这样做的话,我想也是书画界的一件幸事,但是他们会经得起名利的诱惑吗?我想这就需要时间来验证了。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留言,感谢关注,我是铁匠论书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