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到年底了,有的学校可以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了,对于收入不高的老师来说,很多人盼着这些钱来过年,殊不知这些钱本来就是他们自己的钱,
很多地方实行的绩效考核办法,都是将教师每月工资的30%扣除下来,然后实行年终按劳分配,这种做法,引发了三个问题:
一、为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分配方案五花八门
因为绩效工资触犯了很多老教师的利益,而很多学校的领导,也属于这些“老教师”,所以绩效工资的具体实行方案,就变得五花八门,比如有的学校,高级教师每月扣500元、中级教师每月扣400元,初级教师每月扣300元,然后到了年底,再如数还给老师,看似皆大欢喜,实际上是阳奉阴违,和实行绩效工资的初衷相差甚远。
也有的学校,绩效工资本来数额就不多,比如高级职称的绩效工资总量是每个月900多元,中级职称的绩绩效工资总量每个月接近900元,初级职称的绩效工资总量是每个月800多元,一个人交给学校的30%最多没有超过300元,这样的情况下,每个人最后差距非常小,绩效考核也就失去了它的意义。
即便是这样,有些高级教师仍然不买账,毕竟自己的钱被别人拿去了,心理是很不满意的,但是在学校里,年轻老师的工作量太大了,承担的教学之外的事情太多了,如果绩效工资不向他们倾斜,对他们公平吗?
二、拿老师的钱,来奖励老师,是否合适?
如果奖励性绩效工资是工资之外的额外补贴,这个矛盾也许还小些,现在的问题是这些钱本来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然后再把这些“羊毛”重新分配,自然会引起新的不公平,还让老师有上当受骗的感觉。
所以,最好的解决方式是由国家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而不是从老师内部进行解决。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是否合理?
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我记得非常清楚的是我们实行绩效工资那些年,多数一线老师的绩效工资,不如后勤老师拿的多,因为后勤老师拿平均数,而一线老师是按照成绩、工作量、课时数和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这种考核方案,本身就不一定合理,比如成绩占了很大一方面,但是重点高中的有些学科,比如数学或者英语,本来就是大科,学生非常重视,家长和学校非常支持,用的时间最多,成绩相对更好,而有些学科,比如政史地,学生选择的少,普遍不重视,结果导致成绩很难突出,最终的结果是这些政史地老师虽然代课多,劳动纪律好,最后都很难拿回自己的绩效奖励,而那些学生重视的学科,全学科组的老师的奖励都要多几百元钱。
还有就是学校领导的津贴和班主任津贴,是否也应该从绩效工资里扣除的问题。因为学校领导制定绩效考核,这些人制定的方案,不会损害自己的利益,也就不会真正有利于一线老师的利益,比如近期网上疯传的这份绩效考核方案,可以看出一线普通老师,就是这种分配方案的受害者:
1、普通教师70%。
2、中心校:校长150%;党支部书记130%;副校长125%;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工会主席120%;党支委员、教导主任、德育处主任、总务处主任、人事秘书、报账会计115%;办公室副主任、教研室副主任、副教导、少先队总辅导员、工会副主席、德育处副主任、总务处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110%;学科教研员(组长)105%,学科副组长100%。
3、完小:校长150%;副校长115%;教导主任110%;副教导主任105%;少先队总辅导员100%。
4、教学点:校长(责任人)125%;副校长110%;教导105%;少先队总辅导员100%。
绩效工资的实施,本来是为了弥补职称工资的不足,本来是为了增加工作认真负责的老师的收入,本来是为了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而实施的,现在这些作用,全部没有发挥出来,以至于老师私下里都把绩效工资称作是“讥笑工资”,这样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该改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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