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现实生活中会遇到很多这样的二手房交易,有很多卖主呢,当初的这个银行贷款并没有还清。这个时候呢,很多这个房主会和客户商议说,要不然拿你的首付款来还我的尾款这样呢,你就可以继续买我这个房子。
其实这样的方法呢是有风险的,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了一点儿保障都没有。为什么这样讲?首先房东的贷款只能有房东自己去还完没有别人能代替的这样的贷款呢?也不可能转接到买主的身上。因为这个房子还有银行抵押,所以要想这个房子能够成功的交易,过户就必须把银行的尾款。给还死才可以,然后到房管局进行解押。才可以正常的交易。
那如果是买主去拿钱,也就是首付款给房东,让房东来还尾款,但这个中间的存在一个时间差,如果你对这个房东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要如果是居心叵测的房东,假如他不承认,你给他钱来还尾款,那你将会非常非常的麻烦。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下,可以和房东协商说我的首付款。什么都是够的,但是银行的尾款必须要房东本人自己还清。如果这个房子还清了以后成为正常的二手房,我们再去做交易。那如果是你和房东特别特别的熟,也是锻炼的朋友,那你拿这个首付款去给他还尾款也是可以的,前提条件下也就是说会彼此信任。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的话,建议还是按正常的二手房买卖手续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