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让加班但不给钱,说过后可以补休,该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给大家探讨下加班不给钱这个问题,随着各行各业竞争的激烈,好多中小企业都会选择让员工加班来提高业绩,都想着加班去超越竞争对手,有些单位是业绩不是太好,就不想让员工双休,不出业绩也让你上班,就是耗你时间,逼迫你为了想休息而出业绩,通常的加班也是不给钱的,大多数会给员工安排补休,就是你以后在工作日也可以休息几天,关于多久安排,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不安排补休就得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百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我觉得如果加班不给钱,只要真的给予你补休也是可以的,补休也相当于给您钱了,只是方式不同而已,既然安排补休了,建议大家能调休的时候就要休息,不要往后拖延,时间久了就会被遗忘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大家
我们的节假日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节假日,一种是调休。就拿刚过去的春节假期来说吧,春节7天假期中有三天属于法定假期,这三天如果单位安排你加班的话,需要付你三倍的工资,而且不能够用补休去替代。在另外的4天内安排你加班的话,需要付你双倍工资或者安排你补休。 确实有很多单位让职工加班却不给支付加班工资,这种情况也有办法。我们现行的有劳动合同法,其中就明确规定了相应的福利制度以及如何维权。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搜集加班的相关证据材料,比如你在加班期间的打卡记录,加班期间在食堂的这个就餐记录等等。有了这些材料证据,你便可以向人社部门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之后还可以向法院提出公诉。 需要强调一点,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怕跟单位撕破脸,因为你工作就是为了赚取酬劳,加班已经牺牲了休息时间却没有换来应得的收入。完全可以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去给自己维权。
劳动法对加班调休方面有如下规定: 1、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能调休,只能结算加班费,无论哪种工时制度。 2、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 (1)周末加班,可以用等时的工作日调休。(调休不成的,按最低2倍工资计发加班费) (2)工作日加点,指的是8小时下班之后又留下来工作的,这个也不能调休,只能计算加班费(按最低1.5倍标准计发) 3、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无论周末加班还是工作日加点,都可以在周期内调休,只算最后一个总的工作时间,如果总时间超过的,要算加班费,统一不得低于1.5倍标准。 4、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不是以“时间”计算劳动成果,不存在“调休”问题,也不算加班,除法定假日外无需计算加班费。 对于你所说的加班补休是否合法,可根据上述规定进行判断,若存在只能支付加班费而公司要补休的情形,可先和公司HR沟通,要求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沟通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依法维权。
谢邀! 加班不给钱,你有三个办法:一是你闹一场鸡飞蛋打,走人;二是你老老实实地去记着,看他的加班是否已经超过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然后去告他;三是老老实实地加班,不要抱怨东抱怨西。 其实,如果你经常要加班,说明了一个问题——你的工作效率成问题,你不能好好地把控自己的时间,所以你本来应该要完成的工作、要交付的项目就没法完成,所以你不得不被要求加班。 如果你真的能把所有的任务都按时、提前完成,那么单位让你加班的时候,你大可将东西交付;又或者在加班的时候,你也可以好好地去做你自己想做的自我提升的事情。 你别相信以后补休的事情,让你加班的单位,往往不存在补休的情况,你要做的就是让你的工作效率提高,别焦急。 更多精彩,尽在直销同城网,敬请关注!
要干就干不干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