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维权啊,还能怎么解决呢? 合同,即劳动关系的认定 你在公司上了9年班,那也就是说,你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9年了,这期间,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是一样的,都能认定你和公司是存在劳动关系的。 你可以有这些证明材料: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等等。 不用害怕,这个劳动关系是跑不掉的。 五险一金的补缴 既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从你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开始,公司就应当给你缴纳社保。 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缴,当然,你的个人部分你自己也要缴,不是说只是公司缴纳。 如何维权 维权的方法殊途同归,最终就是为了要钱。 这么说吧,想要钱,你个人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可以的,而且法律是支持的。你可以主张的权利,如经济补偿金、保险等,法律都是支持的。具体的办法,你可以去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既免费又专业。 不过,你在这家企业干了9年,之前没提出来这些事情,现在提出来,是因为受了什么不公正待遇了吗? 现在外面的就业形势不好,与企业没到鱼死网破的地步,建议还是先和企业协商解决吧。
在公司上班,只要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必须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上班9年多没有五险一金,显然是违法的。 我国规定试用期之后单位如果和职工继续保持劳动合同关系,就要在第一时间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工作这么久,连起码的社会保险都缺失,更何况住房公积金,这样的单位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有关条例的规定。 职工可以搜集相关的能证明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比如在单位的考勤表,工资条等等,向人社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让单位为职工补缴,工作期间各项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拒绝为职工补缴,职工可以提出公诉。 这一点毫无疑问单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不合法的。之所以这么久没有职工去就此向相关部门提出,很大原因是职工怕丢了饭碗,其实大可不必,这样反而助长了单位的非法用工。
从法律角度,您需要先搜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才需要签合同缴纳社保。 如果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您可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邮寄解除通知,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和社保赔偿。 如果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但你想继续在单位工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够,向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税务局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这个只能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了,因为在你心里你也默认了这种行为,不然你也不会做了九年,现在唯一的办法只能去维权,看能不能争取到,或者不做了,离职,因为有很多的小企业都是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的,政府也默认这种企业的存在的!
九年,这么久了,早干什么去了,事情应该没这么简单!极有可能和公司有某种协议,现在可能因为有些事情反悔了或者其他原因。
先和公司协调、不行然后可以起诉公司、只要你入职保险是最基本的
收集好在岗证明材料,向当地社保机构寻求帮助,了解清楚社保机构的相关保障流程后,先同公司协商补签及补缴,若公司不同意,申请劳动仲裁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