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通过人才引进,进入机关是什么体验?如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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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现在很多城市都采取人才引进的方式为机关输入紧缺人才,而且这种模式以后会越来越多。这部分引进的人才,至少是研究生学历,甚至是博士,而且很多是针对985等重点院校的。 一般情况,都是当地政府打包引进一批人才,然后分配到相应的领域,比如高校或医院等,这主要看哪个领域缺人比较严重。当然,这些引进的人才与各机关的公务员待遇不一样,各方面是高一截的。比如,引进的人才一般起点就是副科级,而且政府会提供住房的补贴福利等。还有一点,他们的工资不是所在单位支付,而是当地财政拨款,一般就高不就低,待遇很多要比所在单位同事高。 当然,引进人才也有约束条件,比如在同一个单位的服务期限不能少于三年等等。对于被引进的人才,进入机关往往是起点高,如果成绩突出,未来晋升空间要高于旁人,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身上的标签就是引进人才。

网友回答:

我们这开发区人才引进了海归博士,负责的工作是对参观领导介绍园区,原来这个活是刚毕业的公益岗大学生干的。我市先后引进的20多博士,有做项目规划的,有高新区招生的。对于做什么工作,不要期待太高,正常公务员干什么还是干什么。 至于待遇,一般承诺的级别和安家费,工资补助都能到位。其他发展要看机遇,我们最早引进的两个博士一个还在高新区基层,一个已经是市局局长。后来的工作五年了还是当初入职时的副处长。 省厅引进一个博士十几年没重用,还是处长,一次省长调研,问些问题在场的都不懂,就他对答如流,就放到我们市当副市长了。 所以发展是看机遇的。

网友回答:

题主您好,现在很多地方政府都有人才引进政策,不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和所在地区,只能笼统的给您建议。 这个要分两种情况 ①诚心实意的人才引进,对引进人才的要求较高,对人才的发展有较好的规划,人才进入机关起点较高。 这种类型举个例子,如2018年山东省烟台市博士“优才计划”,共招考10名博士,2年试用期,直接副处级待遇,到各县市区担任科技副区长,目前,有的仍在政府系统,已转正,有的到国企担任管理层,总体发展很好。 这种人才引进计划还是很值得参与的。 ②完成人才引进的动作,单纯为了招而招,人才招录进来后没有持续关注,放任不管,或者很多承诺没有兑现。 这种也举个例子,2020年6月4日,《问政山东》节目走进青岛,这期节目中就曝光了人才引进后放任不管的问题。奔着市南区的资源去的,结果工作好几年,只能落户在市北。 所以在考虑是否通过人才招引进入机关时,一定要对照招引政策认真研究,同时,认真询问级别、待遇、工作岗位、发展前景、生活配套等方方面面的东西,考虑好后再决定。 我是小程,关注我,随时分析体制内的事。

网友回答:

谢邀回答。 就我的了解,除了清北的博士直接挂职副处级,大部分地方的引进都是事业编。 事业编进机关哪有什么体验,事业编基本都是机关的下属单位,所以引进人才一来为了丰富人才结构,二来还是为了解决大部分就业。 人才引进进入医院和学校是不错的选择,毕竟和专业差不多,其他的引进进入机关,和你本身专业有脱节,尤其进入办公室,考验的更多还是文字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图稳定还好些,要是想要职场大发展就算了,毕竟身份卡的太死了。

网友回答:

你好我是职场领域创作者,身边也有很大朋友通过人才引进进入机关工作,可以说这是进入体制内的一条捷径,进入后,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规划自己。 如果想追求仕途,想当官。那么你就要转变你的身份,因为人才引进,进入机关都是事业编制,所以你要转为公务员,一是可以在事业单位走管理岗位拿到实职,然后转任机关的副科长,但是这个需要关系和你当地的政策,二是可以拿到事业部副科待遇后到基层乡镇挂职,如任命为副镇长,这个也是需要关系和依托当地政策,三是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这个是最实在的,也是很多人转公务员的选择。 如果想追求安逸,想清闲。这里是指相对清闲,因为目前的体制内,基本上没有很清闲的岗位,尤其是年轻人刚参加工作,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做很多额外的其它活。建议你每天干好本职工作既可,事业编制,相对于专业技术岗位工资要高一些,所以你可以走职称道路,如副高职称就可以领到副处的工资了。 如果想追求品质,想到大城市。这里指的大城市是地级市或省会城市,相对于大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如吃喝玩乐这些,小县城是没法比的,最主要的是在小县城待久了,你的气质和格局也会变的很小,所以尽量往大城市走。

网友回答:

进入机关后和考试进去的机关工作人员没啥大区别。作为人才引进从事的工作可能更有技术含量,单位和单位领导更给你压担子。 毕竟是名校,高学历,进入单位后还是要低调谦逊,服从组织和领导安排,练好自己的专业技能,不断打磨自己,前途还是很光明的。

网友回答:

通过人才引进进入机关事实上就是聘任制公务员,发展空间可能受限。 人才引进可能是公务员法上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根据实践,也可能是辅助性职位。有些省份招海归学生,之所以引起争议,主要是考试录用的程序可能进行了简化,即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如果专门从海归学生中直接选聘,争议当然产生。公众有理由怀疑,聘任制公务员的录用程序不公正。 聘任制公务员毕竟是在专业性较强或者辅助岗位上实行,专业性较强事实上并不是国家机关承担的专业性较强,一般是指技术性的专业,如,行政机关的网络管理等。公务员法为了限制聘任制的数额,对聘任制公务员规定了年限,即,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这是一个强制性规定,因此发展空间可能受限。 有人可能将通过人才引进进入机关的聘任制公务员,错误的理解为特殊职位的公务员,公务员法规定了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可能是为了安全或者保密需要,与聘任制公务员不是一回事。 但是,我国的公务员的发展空间比较复杂,可能对引起的人才有不同的理解。 法律新视点随笔,仅供参考。

  • 发表于 2020-11-0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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