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当一家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310万元时,可以怎样筹划?

回答:

应纳税所得额为310万元时,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拿出10万元给员工涨工资或发资金。

个人理解,题主说的是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事。

一、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应纳税所得税为310万元时,已不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无法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此时拿出10万元为员工涨工资,或发奖励,一方面可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企业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可谓双得利。

四、节税效果分析。

1、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时:

100万元以下的部分,需要缴纳5万元(100×5%),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需要缴纳20万元[(300-100)×10%],当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合计为25万元。

2、应纳税所得额为310万元时:

应纳企业所得税=310×25%=77.5万元。

结论:多发10万元工资,节税52.5万元(77.5-25)。


  • 发表于 2020-10-3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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