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理解,题主说的是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事。
一、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应纳税所得税为310万元时,已不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无法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此时拿出10万元为员工涨工资,或发奖励,一方面可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企业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可谓双得利。
四、节税效果分析。
1、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时:
100万元以下的部分,需要缴纳5万元(100×5%),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需要缴纳20万元[(300-100)×10%],当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合计为25万元。
2、应纳税所得额为310万元时:
应纳企业所得税=310×25%=7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