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是相对于一般注销而言的,因为注销时,流程简约,比如:申请材料方面,企业不需要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此外登记环节减少、公告方式简便、无需公告费用、核准登记时间缩短等,因此被称为简易注销。
简易注销严格意义上说,有两种发起方式:
一种是主管税务机关发起:即企业可免予办理清税证明,但企业主动去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税务机关可以即时出具清税证明 ,包括三种情形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其他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
3.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或终结破产程序的纳税人
一种是市场监管部门发起的简易注销:大部分简易注销是由市场监管部门直接发起,政务服务平台,有企业注销服务专区,注销业务实行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企业提交简易注销公告后,市场监管部门会通过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包括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收到推送信息,系统进行检测并及时反馈,如果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税务机关则不提出异议,准予简易注销,税务机关有异议,则市场监管部门会通知企业去税务机关前台办理税务注销。
因此在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简易注销完成的,不需要另行办理税务注销,因为税务机关已经获得信息并无异议。
因此根据题主提供资料,已经在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成功,则无需再办理税务注销,如果担心,可以去办税服务厅,让办税服务厅人员帮你查看一下税务登记状态是否是简易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