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纯是这种情况不属于虚开,但是实际当中这种情况往往还会涉及到很多别的问题。
如果仅仅是没有取得进项发票,但是开出的销项发票是与真实的业务相符合的,那么就并不是虚开发票。
因为虚开发票涉及到的三种情况和四种行为:
三种情况:
没有货物购销开具发票。---完全虚构的交易。
有货物购销但开具发票数量或金额不实。---部分虚构的交易。
进行实际经营活动,但他人为自己代开发票,对有关内容做虚假填写。---交易真实,发票不实。
四种行为包括:
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和介绍他人虚开。
总的来说,就是交易和发票是对不上的。在这里只要我们开具给客户的发票是符合实际情况的,那么就不会被认为是虚开发票。
虽然不会被认为是虚开发票,但是这样的做法会存在很大的问题。没有进项发票,那么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进项不能抵扣,增加税收负担。同时,没有取得成本发票,所得税前也不能扣除,税收负担也增加。如果企业觉得不能承受这么高的税收成本,再想办法去“买票”,那就会陷入虚开的陷阱。
所以, 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还是测算一下税收的成本。看看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好取得发票的成本,确保企业的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