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造成无法正常缴纳税款原因的法律角度,会计是没有责任的,因为会计按时做了纳税申报,是企业资金问题导致的。
但做为单位的会计,应该明白因资金问题造成税款无法正常缴纳对企业产生的后果及应对措施,应把对企业不利的影响尽力降低。
⑴企业在征期内按时做了纳税申报,但缴税账户没钱,扣款不成功,征期结束,比如: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15号,虽然按时申报,但税款没有按时入库,超过15号即产生滞纳金。
征期结束第一天,基层税务机关会给企业下达税款限期缴纳通知书,在文书限期内一般文书期限15日内,如果仍不缴纳,跨月即形成欠税,并会面临应缴税款50%~5倍以下罚款,同时经县级以上税务局长批准,可以对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⑵停止领用发票
⑶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
⑷欠税是无限期追征的
⑴征期结束前,请示企业领导 如果确实无法按期缴纳税款 ,在征期结束前,比如15号为征期最后一天,15日前跟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做好沟通,并提交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申请最长时间可以延期3个月,在延期内 积极筹措资金缴税。
如果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批准,三个月内缴纳,只交滞纳金,税务机关不做限期缴纳文书,三个月内能缴纳,也不会有罚款等税务处理。
⑵如果企业有留抵税款,可申请留抵税款抵减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