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替公司垫钱买东西,这对于公司来讲是求之不得,而对员工来讲却充满未知风险。
现在来谈一谈,公司能否从公账上转账给员工。
①首先考虑交易的真实和合法性。即员工替公司买东西并垫款是受公司委托并授权,需提供釆买东西的授权凭证,同时按内控制度将东西验收入库并出具验收入库清单。
②考虑付款的真实性。即员工确实垫付款项,并不存在赊欠现象,单位应取得垫付款凭证。
③考虑东西的类型以及发票的类型。
所谓东西的类型指该物资是否是个人消费所用或职工福利所用,还是生产经营所必需。所谓考虑发票类型是指开具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如果是专用发票,得考虑当地税务局是否着重强调三流一致。
④考虑报账手续、凭证是否齐全。
⑤考虑金额大小,因为金额大小直接影响银行和税务系统比对监控。
在考虑上述因素后,证明业务真实合法,手续齐全,财务可以从公账转账给员工,可通过其他应收(或其他应付款)进行核算。
转账给员工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
收到入库验收单、授权釆买单、员工垫付款凭证、发票、经审批签字报销单及其他凭证时,借记库存商品(原材料等),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一一进项税额,贷记其他应收款。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种情形并不意味着虚开,虽然虚开发票一定三流不一致,但现实中三流不一致不一定是虚开,只要能证明业务真实就行。
因此,替公司买东西垫款在考虑上述因素后,从公账转给员工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