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很简单,但你自己走进了一个误区,所以迷茫了。
其实你的问题是,你是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货取得的进项发票总金额也就是价税合计是700万,你销售开票总金额750万,还有库存150万。
这说明什么呢?有库存证明进的货没有卖完,因为商品的售价一般要高于商品的进价,也就是说你进的货还没有卖完,就卖了750万,剩多少呢?剩150万的货。
从你的描述可以看出,你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进货卖货,那么适用13%税率,假设你进的货全部取得最高税率13%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
那么进项增值税税额=(700÷〔1+13%〕)×13%=80.53万元
销项发票750万
实现销项税额=(750÷〔1+13%〕)×13%
=86.28万元
应缴增值税=86.28-80.53=5.75万
也就是说,假设你取得的进项发票,全部按最高税率13%抵扣,也没有留抵增值税税款,这就是你的迷茫所在:进项税抵扣完了,怎么还有库存商品呢?即出现了有库存商品,但没有留抵税款的情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
=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
=销售价格×销售数量销项×适用税率-进项增值税税额
在这样的计算条件下,有库存未必有留抵税额,如果销售价格足够高,即使销售了部分产品,实现的销项税额只要大于进项,那么进项税额就可以得到全部抵扣,从而出现有库存商品,但没有留抵税额情形,同样道理,如果销售价格太低,或者本身适用税率低于进项税率,那么即使购进货物完全销售,其实现的销项小于进项税额,就会出现,没有库存商品,但有留抵税额的情形。
同样道理,如果进项税额700万,销项税额750万,进项税款可以完全抵扣掉没有留抵,但依然有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