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许多大佬都喜欢成立投资公司去入股企业而不以个人名义入股?

回答:

成立投资公司有以下好处:

1、企业控股权架构设计需要。

先成立投资公司,然后以投资公司的名义设立其他企业,这样企业的控股权架构比较简单明晰。以个人的名义成立投资公司,再以投资公司的名义设立其他企业,并由投资公司对其他企业进行管理,这样的股权架构更为合理,所以也是绝大多数企业同行的做法。如果以个人的名义注册很多公司,这样就需要个人股东直接面对这些公司,这显然不科学合理。

2、有利于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成立投资公司,然后以投资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收购、兼并,有利企业快速发展壮大,提升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以个人名义直接去兼并收购,显然不具有这种优势。

3、降低股东个人风险的需要。

以个人名义成立公司,如果个人长期占用公司资金,有可能被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果无法证明个人资产与公司自产相互独立,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成立投资公司,然后以投资公司的名义注册其他企业,就可以回避上述风险。

4、税务筹划的需要。

成立投资公司,然后以投资公司的名义控制其他企业,这样其他企业对投资企业的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而如果以个人的名义注册公司,收到的分红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 发表于 2020-10-3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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